诉讼离婚的法律知识要点之举证须知
一、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(一)证明原、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,如结婚证、婚姻关系证明书、户口本以及身份证。
(二)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。
(三)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,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。
二、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
(一)如涉及家庭暴力,应提交法医鉴定,提出证人。
(二)如涉及吸毒、赌博行为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;涉及行政处罚、刑事犯罪的,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。
(三)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,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、子女出生证、居住证明、相片或居委会、村委会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。
(四)因重婚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、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三、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
(一)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,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,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。
(二)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,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。
四、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
(一)证明有房产的,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、缴款发票或出资证明。
(二)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银行帐号、开户行名称;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股东代码、资金帐号、开户的证券机构名称;证明有车辆的,应提交行驶证、车牌号。
(三)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,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、出资证明等。
(四)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,除提交借据以外,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。
(五)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,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。
五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,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。
太湖县位于安徽省西南部、大别山区南缘,介于北纬30°09’至30°46’和东经115°45’至116°30’之间。东邻潜山、怀宁,南连望江,西南接宿松,西界湖北蕲春、英山,北毗岳西。东西相距64公里,南北相距23公里,总面积2031平方公里。太湖县属皖西南丘陵低山区,地势西北高、东南低。县城西北面为重峦迭嶂的大别山余脉,海拔在800米以上的山峰有将军山、桐山、山尖寨、六省坡、天华尖、芙蓉寨等16座,其中以将军山最高,海拔1109米,是皖鄂两省的天然屏障;东南部除香茗耸秀、泊湖蓄美之外,大都为丘陵平畈交错之地。县境内主要河流为长河,发源于岳西多枝山,在杏花村南入县境,纳羊角河、同义河、薜义河、白沙河、安乐河、南阳河、黑岩河、青石河、小湖河、大湖河、寺前河、罗溪河诸水,入花凉亭水库,下龙山,傍县城,穿新仓,进潜山,汇皖河,再入长江。长河纵贯全县,境内总长81公里。全县山地1242.41平方公里,占61.18%;丘陵490.27平方公里占24.14%;平原77.37平方公里,占3.83%;水面222.25平方公里,占10.85%。全县气候四季分明,具有北亚热带季风气候特征。冬季受西北内陆气流控制,气温较低;夏季受东南海洋气流影响,炎热潮湿。年平均气温16.4℃。1月份平均气温3.7℃,7月份平均气温28.4℃。极端最高气温40℃(1967年8月28日),极端最低气温-12.7℃(1969年2月6日)。年平均日照1937.7小时,无霜期249天,年平均降雨量1368.4毫米。